《英雄本色2018》另一宣發:未使用任何宣發費用
日前導演丁晟發文開撕光線傳媒,要求對方公開電影《英雄本色2018》2700萬的宣發費明細和1000萬的票補款花費明細。而下午光線發聲明,表示已經履行了合同義務,沒有權利和義務向第三方披露宣發明細,還稱
日前導演丁晟 發文開撕光線傳媒,要求對方公開電影《英雄本色2018》2700萬的宣發費明細和1000萬的票補款花費明細。而下午光線發聲明,表示已經履行了合同義務,沒有權利和義務向第三方披露宣發明細,還稱影片的品質是根本,票房不好不能讓宣發背鍋,好電影不會被市場和觀眾辜負。
針對丁晟公開質問光線要求公開宣發費去向,出品方北京文化發表聲明表示:
1、本片在籌備階段,本公司與各原始投資方簽署的聯合投資協議,均約定本公司為本片的發行方。
2、在項目進行中,導演丁晟希望由光線影業進行本片中國大陸地區的宣傳及院線發行,本公司最終同意導演要求,約定由光線影業執行本片在中國大陸地區的全部宣傳及院線發行工作。
3、本公司除將上述聯合發行協議約定應由本公司墊付的宣發費支付給光線影業外,未參與任何實際宣發工作及宣發費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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